一、簡要說明
商標核準注冊之后,商標注冊人的名義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發(fā)生變更的,應(yīng)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(yīng)的變更手續(xù)。
自2002年9月15日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施行之日起,已經(jīng)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,也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、地址、代理人,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的指定商品。
二、提供書件
1、《變更商標申請人/注冊人名義/地址申請書》一式兩份,蓋章/簽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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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《商標代理委托書》一式兩份,蓋章/簽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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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《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》或《商標注冊證》復印件2份;
4、 申請變更商標申請人/注冊人名義的,需提交其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(guān)出具的企業(yè)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;
5、申請人主體資格或身份證明(企業(yè)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,自然人提供身份證)復印件1份。
三、有關(guān)事項
申請變更申請人/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,申請人/注冊人必須將其全部申請/注冊的商標一并辦理變更;
請在備齊上述書件、并按書式要求蓋章或簽字后,寄回我所。
如有未明事宜,請致電:0571-85160212 85160213 85164630